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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至106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屆期
主旨:有關104年至106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屆期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3月7日總處給字第105003445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查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前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理期間自104年4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其中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05年3月31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爰請貴機關提醒上開屆期訊息。又目前南山人壽就本保險專案部分,提供相關宣導說明及文件收送等服務,貴機關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洽詢電話:0800-020-090。
人事總處函.pdf 74.96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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