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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說明如下: 一、包含3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1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二、一般類科簡章開缺名額將另函通知學校並於110年12月底前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ntpc.edu.tw/)及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ntpc.edu.tw)。 三、相關時程請洽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