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編列106年度公教人員退休預算,自即日起辦理106年度自願退休公教人員意願調查及登記
以下事項併提醒有意登記者注意: 1.請務必審慎考量個人年資採計、考核晉級及其他相關權益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並慎選退休生效之日期。 2.基於預算控管及執行,完成登記者,未來「實際退休日期」即必須與「登記表所填日期」相符,不得任意更改。如已完成登記程序嗣又申請撤銷者,或於106年退休作業展開後始表示放棄送件者,除有特殊正當理由專案報經市政府同意者外,均必須接受列管於再次年度 (107年)不得申請登記退休之限制,請務必審慎考慮。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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