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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選單
轉知教育部105年「補助中小學能源科技教育推動學校計畫徵件須知」1份,請查照。
一、依據本(104)年1月6日臺教資(一)字第1030169398B號令修正發布之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徵件計畫旨為推動能源科技教育融入中小學基礎課程普及施行,拓展大眾科普能源科技知識教育,達成能源科技知能深植國民素養及落實生活實踐目標。
三、本計畫為部分補助,各地方政府或學校應自籌部分經費,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8條之規定,應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列為第一級者,每計畫之自籌款經費比例不得少於計畫總經費之15%;其餘財力級次者,每計畫之自籌款經費比例不得少於計畫總經費之10%。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須知。有關專兼任行政助理之聘用,應依各單位人員進用辦法進用與管理。相關規定應明訂於計畫中。
四、請地方政府教育局(處)鼓勵中小學提出計畫申請,並同時推薦所屬學校參與計畫。
五、請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函知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六、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之學校計畫申請書請提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彙整後寄至能源科技教育師資培訓中心提出申請。
七、申請期限:請於104年12月4日前,備妥105年計畫申請書及電子檔各1份,以郵戳為憑,寄至能源科技教育師資培訓中心,地址:(32001)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工程五館A104室,電話:03-4227151轉57753,聯絡人:曲瑞瑩小姐。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本部「補助中小學能源科技教育推動學校計畫」。
八、配合本計畫之推動,將召開本案申請說明會如下,請踴躍派員與會,並惠請核給出席人員公(差)假。報名網址:https://goo.gl/7II5L4。
北區:104年11月12日(四)下午2時至4時,假國立中央大學(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工程五館E6-A102教室。
南區:104年11月17日(二)上午10時至12時,假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 720 號)南館S103階梯教室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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