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為改善教育勞動者權益、分擔會員教學風險,自105 年 1 月 1 日起,為會員投保教育團體責任保險,請公告周知,並請轉知所屬鼓勵加入本會,請查照。
二、本教育團體責任保險,目的在保障會員(含教師、教保員、工友)因執行職務、管教權時疏忽或過失,造成學生傷害、死亡所發生的責任賠償,並藉以減輕會員在輔導與管教過程的壓力與困擾。 三、為順利推動會務及完成本保險相關作業,於 104 年11月底前完成繳費,即贈送本保險。保險期間自 105 年 1 月 1 日中午 12 時至 106 年 1 月 1 日中午 12 時,單一事件賠償金額最高 50 萬元。 四、請公告周知,若有意願參與此保險但尚未加入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者,請把握時機盡快與本會聯繫。(Email:taipeiteacher928@yahoo.com.tw、TEL:02-22639458 黃郁雯秘書)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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