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二、依國教院領綱研修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初稿,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經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發會104年8月3、4日討論第一波辦理公聽會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草案共19份,包括英語文(含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新住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科技、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另國語文、數學、生活課程、社會及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課綱草案,則依據課發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 三、國家教育研究院為蒐集各界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分別於104年9月5日(東區)、9月12日(南區)、9月19日(中區)及10月3日(北區)召開分區公聽會,並辦理網路論壇,相關資料業於104年8月18日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 四、為廣泛蒐集各界對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草案之研修意見,請協助辦理相關事宜如下: (一)分區公聽會:請各級學校校長、主任、教師、教官、家長及社會人士代表踴躍參加,並於會中提出意見或具體建議。 (二)網路論壇:請轉知相關人員有關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相關資訊,並鼓勵軍訓同仁以個人教學經驗提出意見或具體建議。 五、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供參。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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