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星雲教育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6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079196A號書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67897號函辦理。 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為獎勵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特訂定「2015第四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上活動網站: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參閱,或請電洽「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胡珊華小姐、電話:(02)27629118、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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