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重申各校如欲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相關規定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及「新北市各級學校簽訂締結姐妹校作業流程」辦理。 二、各校與大陸地區學校進行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請確遵教育部旨揭審查要點規定辦理,並堅守交流對等立場。 三、該要點公告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及本市國際教育資訊網(http://www.international-education.ntpc.edu.tw/)。 四、檢附「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及「新北市各級學校簽訂締結姐妹校作業流程」。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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