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新北市103-104年教師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能力提升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73453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建置合作問題解決的教學模式、相關教材設計,培訓國中與高中職教師使用本計畫所設計之教材與合作問題解決系統進行教學,進而透過教學活動提升學生合作問題解決能力。 三、旨揭計畫已完成2場次種子教師研習活動,依照規劃種子教師研習完後,應於校內辦理教師研習或於教學研究會進行推廣。於校內教師研習活動完成後,由學校遴選教師於103年10月至104年1月實施國中、高中職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課程,教導國三及高一學生為優先(亦可實施於其他年級),進行合作問題解決學習活動。 四、為鼓勵本市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實施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課程,各校種子教師完成校內推廣事項或於校內實際教授4小時,本局同意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31項規定:參加、指導及辦理資訊教育,嘉獎1次。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白鎧誌先生04-22183526、minbai0926@gmail.com,或於專案網站查閱(https://sites.google.com/site/cpswebsite2014/)。 六、檢附「新北市103-104年教師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能力提升計畫」1份。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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