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教育部104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一案,自103年9月1日(星期一)起開始收件,請踴躍推薦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5日臺教社(四)字第1030123027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之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等。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表揚: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三、請於103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資料郵寄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相關資訊可洽詢教育部蕭文如小姐(02-77366811),並可至教育部網頁下載本獎項實施要點及報名文件: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788。 四、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1份供參。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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