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有關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參加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及客語文直播共學計畫試辦意願案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90815號函辦理。 二、查《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規定略以,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爰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將須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 三、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國教署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語文)直播共學試辦推動計畫」,將於110學年度試辦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直播共學課程。為兼顧三種語文學生之學習需求,並協助各校順利開課,請貴校於110年8月11日(星期三)前,查填「110學年度高中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直播共學參加意願調查表」,網址:https://pse.is/3l9cch;另110學年度參與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直播共學試辦之高級中等學校,日後將列入優先參與學校名單。 四、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直播共學實施說明如下: 辦理方式:直播共學是為了不容易尋得本土語文師資的學校,透過同步遠距教學的方式,由遠端的教師來為學校的學生開設本土語文的課程。 授課師資:參與的學校會由執行單位(臺北市立大學)為其配對,找到適合的語文教師。若該教師為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則需要由參與的學校按照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之方式聘任之。 設施設備:硬體設備將由執行單位(臺北市立大學)免費提供,學校只需提供適合的場地。確定參加後,會有安裝硬體設備團隊至學校安裝器材。參考影片:http://yt1.piee.pw/3hr4s5 協同人員:參與的學校,需要在課堂中提供1名教師擔任協同教師。課程鐘點費列入該教師之配課時數。若因為學校配課已無法調整,執行單位(臺北市立大學)會再與學校協調彈性的作法。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王思惟小姐,電話:0983830380,電子郵件:hololive111@gmail.com。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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