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轉知]有關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訊息,如於本年5月13日前出現相關症狀,應戴上口罩前往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
二、 於疫情期間學校各類人員差勤管理,請依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本府人事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給假一覽表」(1100505已新增疫苗接種假說明)規定辦理請假事宜;教育人員部分請另依教育部規定「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辦理,倘有最新資訊將另行轉知,倘有符合「通報名單」內通報範圍亦請同時依教育階段別寄送至承辦人員信箱,另配合疫情動態隨時更新,有關差勤管理措施,請依中央各權責主管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勞動部及教育部)最新發布規定辦理。 三、又指揮中心業宣布疫苗接種假之相關規定,惟因校務行政系統新請假管理模組內尚無此項假別,本局將俟系統建置完成後另行通知,倘學校教職員有申請不支薪「疫苗接種假」之需求,請各級學校人事單位先自行管控,亦得先以其他假別先行辦理,不便之處,請向學校教職員妥為說明,感謝。 四、 檢附指揮中心新聞稿連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26SCwDIZKuKCANGEFE2Rug?typeid=9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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