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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選單
轉知:教育部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 110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1日臺教社(二)字第1100052923號函
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持續提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成效與教學
品質,以增進課程之教學質量。
三、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惠請
文化局轉知博物館、圖書館參加;惠請社會局轉知長青學
苑、老人大學、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參加。
四、投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收件
採書面及電子檔案,請詳閱附件計畫。
五、旨揭計畫已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如有未盡事宜,請聯
繫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助理,電話:02-774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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