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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選單
[獎學金資訊]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09學年度獎助學金
一、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

( 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凡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現肄業於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等等)或大專校院(不含進修、補習、空大、空專、研究所、在職進修、推廣教育等等),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

高中職生(含五專前三年),限91/09/01-94/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暫定10名。
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限87/09/01-91/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之德行(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暫定5名。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北北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現肄業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之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生等等),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1/09/01-94/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暫定50名。

(3)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或(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之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者。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暫定3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申請崇善獎者,經審核未符合複審資格者;得將初審合格者,轉為助學金優先審核甄選。

二、申請時間:限E-mail網路報名,自110年4月19日上午8時起-至4月21日下午5時止

三、網址資訊:崇善基金會 或 http://www.cs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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