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公務人員差假管理及加班費核給因應措施
1.就差勤管理部分:依「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由中港澳入境無症狀者(自我觀察14天)得依請假規則以 事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2.參與防疫工作人員加班費核給部分:依函文說明二、實際辦理防疫工作人員(含簡任以上首長)防疫期間得覈實支給專案加班費,不受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4點第1項 及第5點有關時數及人員規定之限制。為慰勉參與防疫工作人員之辛勞,各機關實際辦理防治工作人員(含簡任以上首長、副首長),防疫期間得覈實支給專案加班費,不受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4點第1項及第5點有關時數及人員規定之限制。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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