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金
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金
一、申請資格:取得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核發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之本市原住民。 二、補助金額: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6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1萬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5千元。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之。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 承辦人員:周妤庭,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6,EMAIL:AK3354@ntpc.gov.tw,傳真:(02)29601121
一、原住民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申請表【(民)表一】。 二、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五、戶籍謄本(免附)。
一、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1年內,檢具應繳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本局申請。 二、原住民取得技術證照獎勵每人每一等級以一次為限,單一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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