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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選單
[獎助學金]107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107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學生。
2.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
1.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
2.具低收入戶證明,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三、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8年2月25日(星期一)止,至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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