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計畫-進修部
106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照顧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家庭經濟弱勢子女及獎勵學生就近入學,提升學生 素質,培育人才,以促進本市教育永續發展。 二、核發對象:學生 "設籍本市" 且為 "本市國中畢業生" ,並 "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 之學生。 三、核發範圍及標準:(以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為單位) (一) 助學金: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學生,得申請每學期 5,000 元之助學金,倘就讀住 宿學校並住宿者,每學期住宿費減免;每生在學期間最多補助 6 學期, 如有轉學、轉科、重讀情形,其於重複就讀之年級,不得再申請補助。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當年度失業給付證明。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符合上述資格的同學,請於9/19(二)前,至進修部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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