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校衛生組)休學同學若要參加學生平安保險,請於3/17日前繳交費用
同學在休學期間,仍保有學籍,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暨幼稚園兒童保險保單條款第十條 「有學籍的被保險人休學時,應繼續交付保險費參加本保險」, 為保障權益,如要參加保險,請打電話通知進修學校衛生組, 並於106年3月17日前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費171元, 繳費後方有保險效力。逾期未繳交保費者視同自動放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話洽詢22612483轉47(進修學校衛生組) ※105學年度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承保。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