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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一、旨揭入學招生,採計統一入學測驗級分轉換及全均標、後 均標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分採15級分制,取各科目(數學為卷別)考生之最高 原始得分為滿分,除以15為級距(級距取至小數第2位, 第3位以下四捨五入),依次往下得15、14、13...1級分 ,0分為0級分,缺考成績亦以0級分計。 (二)各考試科目(數學為卷別)參加統測考生(不含缺考生) 級分和的平均值為該考試科目之全均標,而原級分後50 %統測考生(不含缺考生)級分和的平均值為該考試科目 之後均標。 (三)取得各考試群(類)總級分參加統測考生(不含5科全部 缺考生)級分和的平均值為該考試科目之全均標,而原 級分後50%統測考生(不含5科全部缺考生)級分和的平均 值為該考試科目之後均標。 (四)各考試科目及總級分之全均標與後均標,均取至小數第 2位,第3位以下四捨五入。 (五)級分轉換方式說明與範例公告於旨揭招生網站。 二、104年5月20日10:00起於本委員會網站公告以統一入學測 驗全體考生之級分計算之旨揭招生群(類)別、各考科及 總級分之檢定篩選標準(全均標、後均標)、考生統一入 學測驗各科目原始分數之級分轉換對照表及提供統測級分 換算查詢系統,供考生查閱。 三、敬請協助輔導考生加強核對個人資料,若有錯誤,以致影 響相關權益,概由考生自行負責,其中手機號碼確為考生 所有,並於本招生期間可供招生委員會緊急聯絡及補發通 行碼之用,如有錯誤或提供不實之通訊資料,而致權益受 損,亦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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