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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教育路103年11月11日臺教師(三)第字1030142930C號函辦理。
二、基於辦理現況需要,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11日以
教師(三)第字1030142930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電子公告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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