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技能檢定獎勵金
原住民技能檢定獎勵金 一、申請資格: (一)原住民取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二)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一年內。 二、補助額度: (一)甲級發給6 萬元 (二)乙級發給1 萬元 (三)丙級發給5 千元 (四)單一級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一年內檢具應附資料向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社會福利科提出申請。 四、應附文件: (一)申請表(第二聯加蓋私章)。 (二)證照影本。 (三)金融存摺影本。 五、洽詢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3976,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社會福利科。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