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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03學年度寒假日期彈性調整及國定假日補假。
有關103學年度寒假日期彈性調整及國定假日補假。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7813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3月3日召開研商103學年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決議辦理。

二、
上開會議決議104年寒假調整為104年1月28日至104年2月17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週課程調整至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最後一週授課,並應擬具「因應104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相關事項。

三、
另內政部於本(103)年6月11日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第6條。依據上述修正條文,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又查103及104學年度國定假日及補假時間一覽表。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學校在課程安排部分提早規劃及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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