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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中三年級學生均應參加103年國中教育會考
主旨:有關國中三年級學生均應參加103年國中教育會考案,請務必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50298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3條之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103年起每年5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
三、爰上,不論是否需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請貴校加強向師生及家長宣導,務必於103年5月17日、18日準時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對於缺考的學生,因無法瞭解其學力情形,教育部將請高中、高職或五專將未有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的學生,列為優先輔導補救教學之參考。
四、本局將於考試結束後,依教育部要求,請有較高缺考率之學校提供書面報告,具體說明高缺考率之理由。
五、國中教育會考做為我國國中學生學力品質檢測機制,對於建立國中教育階段學生學力資料具有重要意義,請持續積極宣導國中教育會考正確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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