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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之佳作以上獲獎,列入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及甄選入學加分優待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4月22日臺教技(二)字第1030054666號書函、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103年4月23日(103)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03000231B號函及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3年4月29日103學年度第2次技術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據本會技術會議決議,「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之佳作以上獲獎,列入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及甄選入學,以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採認,並依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實施要點第五條第六款規定享有甄審優待加分,另參加甄選入學之優待加分,依其招生簡章之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優待加分規定辦理。 三、旨揭競賽「專題組」依據學生獲獎群別對應其可報名及採計之招生群(類)別;「創意組」依據考生畢(肄)業科(組、學程)歸屬群別,對應其可報名及採計之群(類)別。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採計「全國高職學生103年度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競賽群別對照表,如附件所示。 四、考生畢(肄)業科(組、學程)歸屬群別,請參閱技優甄審入學簡章附錄十三及甄選入學簡章附錄六。 五、依據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考生於103年5月7日至103年5月13日向本委員會辦理資格登錄,考生報考資格及優待加分比例由本委員會辦理審查。 六、依據10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證照或得獎加分依各校甄選辦法辦理,考生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影本,黏貼於「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黏貼用紙(表A22)」正面上,作為加分依據。競賽及證照審查作業參考手冊,請於103年6月12日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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