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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之「103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1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30013733號函辦理。
二、單一學校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20萬元整為上限,請各校確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提報,並檢附相關計畫一式3份,於103年4月11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本局教育研究發展科倪嘉伶助理員收(地址:22057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俾利彙整轉陳教育部(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補助經費經國教署複審後核定,預計於103年7月中旬函知各校,並視補助款額度由各校負擔部分自籌款項。
四、本案若有任何問題,請以e-mail方式聯繫本局承辦人倪嘉伶助理員(ak0228@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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