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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自即日起103年3月19日止
申請資格:設籍本來6個月以上之原住民學生(以戶籍資料為準),且當學期末有記過以上及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者。 申請項目及資格- 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有記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二、智育總成績75分以上 申請文件 一、成績單正本 二、獎懲紀錄 三、戶口名簿影本 四、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請符合資格者於時間內務必準備託資料至進校註冊組繳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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