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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應屆畢業生申請接受政府就業服務訊息
說明:
一、為協助青年就業,期透過勞動部、經濟部、教育部等8個機關48項措施,協助青年掌握產業趨勢、確定職涯方向、提升就業技能及提供多元之就業服務,以順利接軌職場就業,並降低青年降低失業率。
二、自110年起,每年提供有意願接受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資料予勞動部,再由勞動部各地就業中心,主動聯繫與關懷畢業生就業狀況,並提供專人客製化就業服務。
三、有意願接受政府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至「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申請接受政府就業服務網」(網址:https://tpde.cloud.ncnu.edu.tw/jobok/)填寫申請資料(包括學生姓名、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等),並將經法定代理人簽章之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上傳網站,以完成申請程序。
四、應屆畢業生嗣後未取得畢業證書,或於110年2月28日前取得大專校院學籍,或有參加公保、軍保、替代役團保、農保,勞保等保險紀錄,則不在提供勞動部資料之範圍。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行政資訊系統研發中心(電話:049-2910960#3790至3793;電子信箱:highschoo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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