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主要選單
欲報考本校體育班特色招生考試需檢附-附件7防疫健康聲明切結書
*欲報考本校體育班特色招生考試需檢附---附件7防疫健康聲明切結書

1.報名時間:109年4月27日(星期一)至4月29日(星期三),每日9:00-12:00及13:00-16:00。
2.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3.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http://www.ntvs.ntpc.edu.tw/bin/home.php)填寫資料列印後至本校體育組報名,並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1)。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修)業證書。
(4)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家長同意書(附件2)。
(6)健康聲明切結書/防疫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附件7)。
(7)報考切結書(附件4)。
(8)需自備2吋大頭照兩張。
(9)回郵信封。
4.報名費用:
(1)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台幣700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
(2)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以含蓋報名日期為準: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
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280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5.測驗時間:109年5月2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6.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7.放榜日期:109年5月4日(星期一)。
8.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109年5月5日至5月7日)向本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9.報到日期: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備取生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10.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修)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修)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未能切結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1.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09年7月13日(星期一)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至其他入學管道報到,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
12.就讀體育班學生,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9條規定,學生因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第23條規定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學校。
13.有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分認定、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方式,依「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 民公費留學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報名學生應依上開規定檢附相關身分認定文件。
14.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5)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5.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6),請考生詳細閱讀。
16.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記錄,必要時得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記錄。文字紀錄應於本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分表件中註明理由。
瀏覽數  
excell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