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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建議處理方式說明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師請假規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教育部人事處公告之「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及「公立各級學校教職員於學校停課、補課期間之出勤相關規範」辦理。
二、為使各校教師因疫情請假所遺課務處理方式有所依循,特訂本表,以協助教師順利銜接課務。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難以預料,本表將視未來疫情發展情形適時彈性調整,以符合教學現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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