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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政府106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107年2月22日新北教技字第1070328849號。
二、為利校內初審及後續作業,請於107年3月26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件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三、檢附申請表、審查原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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