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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職業訓練及就業考試補習課程費用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北市且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之原住民,參與「新北市政府補助原住民職業訓練及就業考試補習課程費用作業要點」第4及5條規定之訓練單位,開辦之職業訓練或就業考試補習課程,皆可提出申請。 二、補助金額或額度: 1.訓練或課程費用之補助,以申請人實際繳付之學費、材料費及報名費為限,且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 2.費用補助每人每年以1次為限,且每人依本要點獲補助之次數合計不得逾3次。 詳細內容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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