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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7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案,請查照。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三、本市為獎勵新住民子女學業表現,並扶助關懷清寒新住民子女完成其學業,爰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以茲鼓勵。 四、相關申請資料請於107年3月14日(星期三)前交至註冊組,以利校內初審作業。 五、申請表、發給要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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