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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相關資料(如附件)。
一、依據該協會106年11月17日台(106)漁經發字第1060041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申請相關資格,摘錄如下: (一)對象:凡居住漁村,且父、母其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均得申請: 1、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2、國中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星期日)截止(郵戳憑證)。 三、本案申請要點及申請表詳如附件,或至該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feda.org.tw),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會承辦人陳美華小姐,電話:(02)2462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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