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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新北市薦送高中職學生赴德、日、澳技職研習,審核通過人員名單。
一、本活動由教育局邀請校長及行政代表等,組成審查委員會,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並於表定審查日期:106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進行審查,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如附件。 二、審查通過人員,請於106年4月15日及4月23至新北高工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報到,參加「行前培訓輔導課程」,詳細內容會再行公文通知各校承辦人員。 三、出國護照請立即辦理或確認有效期限(效期須在 6 個月以上), 近期將由帶團學校收集辦理出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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