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106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案,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6年1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03639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申請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單一學校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20萬元整為上限,請各校確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提報。 依前揭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及第4點規定,第一類補助對象為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補助類別未含「環境與科學教育推廣活動」。 請各校於106年4月7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計畫一式3份,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教育研究發展科何慧蓓科員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B1),俾利彙整轉陳教育部(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補助經費經國教署複審後核定,預計於106年7月中旬函知各校,並視補助款額度由各校負擔部分自籌款項。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申請表」各1份。
瀏覽數
|